《软体家具沙发中挥发性有机物质和可分解芳香胺的限量》即将发布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软体家具 沙发中挥发性有机物质和可分解芳香胺的限量》

世界贸易组织

G/TBT/N/CHN/1096

20150723

(15-3767)   原文:英语 


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


通报


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.6条分发 


1.

通报成员:中华人民共和国

如可能,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( 3.2条和7.2)

2.

负责机构: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(SAC

3.

通报依据的条款:2.9.2 [], 2.10.1 [  ], 5.6.2 [  ], 5.7.1 [  ], other:  其他:

4.

覆盖的产品 (如可能,提供产品的HS CCCN编码, 否则提供国家减让表中所列关税税目号。如可能,可另提供国际标准分类ICS):沙发

ICS:  97.140HS: 94016

5.

通报文件的标题, 页数和使用语言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《软体家具沙发中挥发性有机物质和可分解芳香胺的限量》;6页,全文主要使用中文。

6.

内容简述:

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软体家具 沙发中挥发性有机物质和可分解芳香胺的限量的术语和定义、要求和试验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室内用沙发产品。

7.

目标和理由, 如是紧急措施,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:

质量要求

8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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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

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

拟生效日期: 批准后6个月

 

 

10.

提意见截止日期:WTO秘书处分发后60

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: [  ]国家通报机构,[  ]国家咨询点,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、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

11.

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:国家咨询点 [X] 或其他机构,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, e-mail 地址和网址

中国WTO/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

电话: +86 10 84603950 / 84603782

传真: +86 10 84603811

电子信箱: tbt@aqsiq.gov.cn



发布时间:2015/11/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