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质
及重金属迁移限量》
G/TBT/N/CHN/1094
2015-07-22
(15-3746)原文:英文
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
通 报
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.6 条分发
1. |
通报成员:中国 如可能,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( 3.2条和7.2 条): |
2. |
负责机构: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(SAC) |
3. |
通报依据的条款 2.9.2 [ X], 2.10.1 [ ], 5.6.2 [ ],5.7.1 [ ], 其他: |
4. |
覆盖的产品 ( 如可能,提供产品的HS 或 CCCN编码, 否则提供国家减让表中所列关税税目号。如可能,可另提供国际标准分类ICS号): 木家具 |
5. |
通报文件的标题, 页数和使用语言: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GB 18584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质及重金属迁移限量》 (7页,中文) |
6. |
内容简述: 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中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、可迁移元素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 |
7. |
目标和理由, 如是紧急措施,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: 无损检测木家具中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释放量,合理评价中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。 |
8. |
相关文件: |
9. |
拟批准日期: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: 批准后6个月 |
10. |
提意见截止日期: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: [ ]国家通报机构,[ ]国家咨询点 ,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、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(如能提供): |
11. |
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: [ ]国家通报机构,[ ]国家咨询点,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、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(如能提供): 中国WTO/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: +86 10 84603950 / 84603782 传真: +86 10 84603811 电子信箱: tbt@aqsiq.gov.cn |